close

某科技大學在職班一名王姓已婚女同學,感情挽回因為與男同學日久生情,2人發生親密關係,後來偷情曝光,王女為挽回婚姻,誣告遭對方性侵,桃園地方法院今(24)日判她6個月徒刑;全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王女、感情挽回劉男為科技大學在職專班同學,感情挽回因討論功課而產生情愫,2人還到汽車旅館幽會。後來王女的先生從電子郵件中發現妻子出軌,雖然一度考慮離婚,但考慮小孩等因素後放棄。

王女為挽回夫妻感情,感情挽回竟報案稱遭劉男性侵;不過,感情挽回檢方調查發現2人有婚外情事實,認為王女涉及誣告。法官審理後,認定她遭性侵應屬虛構,依誣告罪嫌判處王女有期徒刑6個月,緩刑2年。

資料來源: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124/17/2hr8c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bye881166 的頭像
    bye881166

    彩色世界生活大小事

    bye8811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